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5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12”号公告)。
公司于厦门国际银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 号:8027100000000318
开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
开户时间:2015年7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该账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57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互联网时尚产业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韩都衣舍电商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9094%
●投资金额:1,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尚需商务部门等相关机构审核批准;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有效推进服装相关产业的投资步伐,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盛投资”)与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起设立了上海景林九盛欣联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盛欣联”),投资于互联网时尚生活相关项目。(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7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5年7月31日,公司收到通知,上海景林九盛欣联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山东韩都衣舍电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都衣舍”)签署了《山东韩都衣舍电商集团有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九盛欣联拟以1,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认购韩都衣舍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9094%。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韩都衣舍电商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2号楼9层906室
法定代表人:赵迎光
注册资本: 9,707.902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4月3日
营业期限:自2013年4月3日至2045年2月9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过互联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化妆品、工艺品;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服务;服装的设计;摄影、摄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除网页)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工程(凭资质证经营);非学历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模特经纪(不含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韩都衣舍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姓名(名称) | 持股比例(%) |
赵迎光 | 22.5667 |
张虹霞 | 13.3486 |
刘军光 | 13.3486 |
吴振涛 | 6.1389 |
杜廷国 | 8.2076 |
山东欧瑞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1.9860 |
济南韩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63 |
济南都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63 |
济南衣迅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63 |
济南舍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63 |
李冰冰 | 0.6760 |
黄晓明 | 0.6760 |
任振泉 | 0.4916 |
Jolly View Limited | 9.9813 |
Big Profit Asia Investment Limited | 9.6828 |
Best Jolly Investments Limited | 3.4175 |
KIP Growth Capital Fund NO.17 | 3.2132 |
山东韩都衣舍电商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纯互联网电商品牌。目前韩都衣舍旗下有19个品牌,分为韩风、东方风和欧美风三大风格,覆盖女装、男装、童装、户外、中老年服装全风格,每年可上线2万款以上的服装。公司有50多个业务部门,在韩国、北京设有分支机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韩都衣舍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8,001.25万元,净资产为-4,533.2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83,121.75万元,净利润-3,607.19万元。截至2015年5月31日,韩都衣舍的总资产为37,543.25万元,净资产为2,143.61万元,2015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49,724.94万元,净利润2,485.45万元。(2015年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5年7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九盛投资与韩都衣舍投资设立了合资公司济南九韩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开发推出商务休闲男装系列产品。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九盛投资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501万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50.1%;韩都衣舍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499万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49.9%。该合资公司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除上述情况外,韩都衣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九盛欣联同意按照本次增资后韩都衣舍的整体估值,以1,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认购韩都衣舍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9094%。九盛欣联应于增资交割日将增资款一次性汇入韩都衣舍所提供的增资款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
(二)若投资方的增资款未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汇入专用账户,则按照估值每年上浮25%重新计算增资数额,因估值上浮增加的增资款,投资方应在韩都衣舍本次增资之后的最近一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时汇入韩都衣舍指定账户。调整后估值具体计算公司如下:
调整后的估值=应支付投资款时的估值×(1+逾期天数×25%/365)
(三)若投资方的增资款在2015年9月30日之前仍未一次性汇入专用账户,韩都衣舍可单方解除增资协议并拒收违约投资方的增资款。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形成互联网背景下的服装相关产业布局,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外投资尚需韩都衣舍所在地商务部门等有关机构审核批准;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因时间因素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58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发起设立新文化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起设立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1亿元。
●投资金额: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主要发起人和有限合伙人,承诺出资2.5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助推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转型,加速实现公司打造精英生活的时尚产业集团的战略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盛投资”、“甲方”)于2015年7月31日与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本投资意向书”),拟发起设立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本基金”),专注投资新文化时尚相关企业。
本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1亿元,其中九盛投资作为主要发起人和有限合伙人,承诺出资2.5亿元,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常州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承诺出资并募资不低于人民币2.6亿元。各出资人拟委托常州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基金管理。
根据九盛投资《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决策条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金陵华软投资集团(China Soft Capital)(以下简称“华软投资”)是一家专注战略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机构。集团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杭州、常州、深圳和香港设有分支机构,发起管理多期基金,累计投资并推动十余家企业于境内外成功上市。华软投资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AMAC)特别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SAC)会员、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委员会(CVCA)常务理事、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BPEA)理事、香港创业及私募协会(HKVCA)会员和中国互联网协会(ISC)理事单位;荣膺投中2014年度中国最佳产业投资机构先进制造产业Top5、《融资中国》杂志社主办的“2015融资中国资本年会暨颁奖盛典”2014年度中国十佳私募投资机构、投中2013年度中国最佳中资创业投资机构Top15、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2013年度优秀创投机构突出成就奖、投中2012年中国创投机构15强、清科2011年中国新锐创投机构等众多行业奖项。
常州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软”)是华软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14年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常州华软于2010年7月7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注册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320407000140845,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广宇先生。华软投资于2011年2月23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注册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110000013611859,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广宇先生。
常州华软专注于战略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48,745,733.13元,营业收入9,040,000.00元,投资收益15,655,039.09元,净利润11,446,146.69元。
华软投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为王广宇、江鹏程、胡农、沈明宏。
华软投资及常州华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相关利益安排。
三、拟成立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名称预核准的基金名称为准。)
(二)经营目的
借助公司的产业资源和华软投资的投资专长,合作建立专业化的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开展新文化业态领域的股权投资和收购,关注互联网与文化、时尚产业的结合,专注投资新文化时尚相关企业,支撑公司实现打造精英生活的时尚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
(三)发起注册
双方拟以有限合伙制在上海自贸区注册设立本基金。其中,九盛投资作为主要发起人和有限合伙人,华软投资下属全资子公司常州华软(以下统称“乙方”)作为普通合伙人。
(四)基金规模及出资安排
本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1亿元,其中甲方承诺出资2.5亿元,乙方承诺出资并募资不低于人民币2.6亿元;基金的资金按普通合伙人的入资通知,分两次到位,每次各50%。
(五)投资领域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领域:
1、新文化:创意文化、旅游文化和时尚文化领域的股权投资项目;
2、互联网+:结合文化转型和消费升级,在三网融合、O2O和科技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或项目;
3、产业并购:在新文化及国际领域,与公司现有产业互补或协同的企业或资产收购项目。
本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
(六)投资期限
期限为6年,前4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项目情况等自主决定延长1年。
(七)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等。
(八)投资决策
本基金将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所有拟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超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对外投资。乙方负责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5人),甲方委派1人参与。
(九)资金托管
本基金设立后将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第三方资金托管。
(十)内控管理
乙方负责建立本基金健全的投资、财务、法律及其他内部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内部流程、履行合规及风险控制制度,聘请合格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每年对本基金财务及业绩进行审核,确保本基金的资金安全。
(十一)管理费
依据基金行业惯例,本基金按出资额的2%于每年初支付管理费。
(十二)收益分配与绩效奖励
在完成本基金年平均收益率9%(门槛收益)的业绩考核目标时,乙方有权获得超出门槛收益部分的20%作为绩效奖励。
(十三)基金清算
若基金发生清算,按照法律程序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及对全体合伙人清偿本金后仍有剩余财产的,剩余财产按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十四)退出方式
本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通过IPO、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营利性退出。
四、设立产业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借助公司的产业资源和华软投资的投资专长,合作建立专业化的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开展新文化业态领域的股权投资和收购,关注互联网与文化、时尚产业的结合,专注投资新文化时尚相关企业,有助于支撑公司实现多品牌的互联网时尚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
公司现金充裕,具备良好的融资能力,本次基金投资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压力。
五、风险揭示
(一)本投资意向书不是正式的、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只有在双方经过充分讨论、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各方才能签署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投资文件;
(二)实施投资项目的不确定风险:存在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后被投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三)投资领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关系: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希望向能够与公司产生互补与协同效应的企业进行投资,但存在本基金投资后,该标的公司未能达到预期的协同效应的风险。
(四)投资规模对公司的影响:因本次投资期限较长,回收期不确定因素较多,且短期内不会产生投资收益,可能会对公司短期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