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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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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5-045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3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通知,赵美光先生于2015年8月3日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进展情况

 2015年7月13日,公司发布《赤峰黄金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暨股票复牌的公告》(临2015-039),公司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于近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2015年8月3日,赵美光先生通过“长江资管瀚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576,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自公司2015年7月13日发布增持计划以来,赵美光先生共增持股份6,538,395股,增持金额约8,448.72万元,其中通过个人证券账户增持公司股份731,157股,通过“长江资管瀚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5,807,238股。

 鉴于赵美光先生于2015年5月21日已通过个人证券账户增持公司股份2,184,934股,截止本公告之日,赵美光先生通过个人证券账户及“长江资管瀚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723,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

 目前,赵美光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215,048,5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0.15%,赵美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8,51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5%;“长江资管瀚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07,23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1%。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赵美光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赵美光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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