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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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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股票代码:600240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A座16层)
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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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5月25日,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5年7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73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一次性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3、发行总额:本期发行公司债的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年,含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三年内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上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债券利率定价流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8月6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公司债无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20、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

 2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公告;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公司债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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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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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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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信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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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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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债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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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债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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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止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5]196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提供担保的,与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本次债券发行,无担保。

 (三)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评级对华业资本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北京地区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未来可结转收入规模较大。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所在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土地储备规模较小、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有息债务到期日较为集中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2015年,公司将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在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同时,新增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关联度较低,若所投资医院达到预期经营规模,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稳定性。整体看,公司发展前景良好。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及本次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公司具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北京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公司收入实现质量高,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较好;预收款项规模较大,未来随着项目结转收入,公司营业收入有望进一步提升;

 (3)公司资产自持物业价值高,租赁期相对较长,租金收入稳定;

 (4)公司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业务,或将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经营稳定性。

 3、关注

 (1)房地产行业正处于调整周期,政策变动频繁,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2)公司土地储备规模较小,难以满足公司未来的房地产开发需求;

 (3)近年来公司发展速度快,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有息债务到期日较为集中,且融资成本较高;且公司投资医疗板块仍存在较大融资需求;

 (4)新设医院投资规模大,虽现金流稳定,但投资回报期较长,若成立后无法达到预期经营规模,则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华业资本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华业资本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华业资本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华业资本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华业资本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华业资本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且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未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未进行资信评级。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主要贷款银行授信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根据项目需要,与银行谈判获得贷款,未与任何银行签署授信协议。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资信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主承销商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下转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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