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3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瑞茂通关于管理层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1)。公司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资本市场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计划拟从2015年7月3日起,于未来6个月之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2,000,000股。
截至2015年7月28日,公司部分核心管理人员通过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共计2,020,600股,详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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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股票的目的和资金来源
本次核心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是完全基于对资本市场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所作出的决策。增持计划完成之后,可进一步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的稳健发展。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所需资金均为自筹取得。
三、本次增持股票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四、参与本次增持的管理人员做出的承诺
参与本次增持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和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