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0),监事会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周有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有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2015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一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7 月 29日

 附件:人员简历

 赵一飙,男,经济学硕士,工程师。历任中共海淀区委组织部干部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组长、助理调研员,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纪工委(监察处)副书记(副处长),海淀区监察局副局长、海淀区纪委常委、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预防腐败室)主任。现任海淀区属企业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翠微大厦六层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5日

 至2015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5年8月24日下午17:00。

 2、登记时间:2015 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及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许可经营项目:现场制售寿司、沙拉、阿胶(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水产品、鲜肉;现场制售:面包、裱花蛋糕、米面制品、风味冰)、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保健食品。2015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13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售医疗器械(限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批准项目为准);零售国内版音像制品;餐饮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制售中餐(含冷荤凉菜)、饮料、酒;普通货运;图书(限分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床上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婴儿用品、文化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具、照明灯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小饰品、礼品、工艺品、首饰、黄金制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通讯器材、净水器具、打印机、打印纸、硒鼓、墨盒、色带、墨粉、电动助力车、儿童车床用品;修理钟表;修鞋;服装加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验光配镜服务。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可以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但应当经有权机关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现修订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现场制售寿司、沙拉、阿胶(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水产品、鲜肉;现场制售:面包、裱花蛋糕、米面制品、风味冰)、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售医疗器械(限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批准项目为准);零售国内版音像制品;餐饮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制售中餐(含冷荤凉菜)、饮料、酒;普通货运;图书(限分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床上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婴儿用品、文化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具、照明灯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小饰品、礼品、工艺品、首饰、黄金制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通讯器材、净水器具、打印机、打印纸、硒鼓、墨盒、色带、墨粉、电动助力车、儿童车床用品;修理钟表;修鞋;服装加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验光配镜服务。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可以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但应当经有权机关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修订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3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5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丽君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15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8月25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