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约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辉华尚(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中辉华尚”、“甲方”)与上海华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华桦传媒”、“乙方”)于2015年7月28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将相关公告如下:
一、合作双方简况
1、中辉华尚(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朋
中辉华尚是专注于全国新媒体数字播出渠道的影视节目制作、集成与运营。公司核心业务“沙发院线”,是基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及互联网平台,通过TV(或手机)为接收终端,为用户提供在线付费准同步观看国内外的院线电影的服务。
2、上海华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克非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华桦传媒是集影视投资、制作、发行、宣传于一身的产业经营一体化的国际传媒机构,近年来自主开发了多部影视作品。华桦传媒与派拉蒙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派拉蒙的白名单客户,为派拉蒙的影视项目提供服务。除此之外,华桦传媒多次引进海外优秀影片,已引进海外影片包括:《海洋之歌》、《魔法教师》、《钢铁骑士》、《谜一样的双眼》、《BUS657》等。同时华桦传媒能够自主开发很多影视项目,多部项目已经在广电总局立项备案,即将投入制作。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拥有版权的影视作品,如有版权出售意向,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甲方进行合作;
2、乙方投资、制作的影视项目,如有版权出售意向,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甲方进行合作;
3、乙方参与宣发的电影项目,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宣传推广平台;
4、甲方与乙方联合投资国内外影视项目。
5、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10年。从2015年7月28日到2025年7月27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书的签署将促使合作双方扩大合作范围与业务量,将双方的关系提升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益,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约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预计本年内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