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7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000元。

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兼董事长徐金富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日期增持股数

(股)

增持均价

(元)

增持股票总金额

(元)

徐金富集中竞价交易2015年7月24日80,00039.18753,135,000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增持前合计持股数量本次增持后合计持股数量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徐金富53,802,13644.68%53,882,13644.75%

三、其他相关情况的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控股股东兼董事长徐金富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5,100股,累计增持金额3,323,896元。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后续增持行为,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