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要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日起停牌。公司拟筹划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07月13日起继续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于2015年7月1日、7月7日、7月11日、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64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66号)、《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68号)、《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69号)。
关于重要事项暨公司拟筹划与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探讨无人机研发运用的重要合作事宜。经过商议及沟通,双方已初步达成技术合作和产品定向研发意向,拟充分运用双方自身技术、研发、生产能力等优势,就电力、地质、警用、农用等无人机技术、产品及领域运用进行研发合作。截至公告日,双方暂未签署合作协议。上述合作事项仍有序推进中,待相关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管理层就筹划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可行性探讨和确认,根据进度,激励方案仍须待最终确定,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0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延期于2015年7月31日复牌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投资合作协议
签约双方:公司与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与电子科大签署战略协议,在人机耦合、外骨骼、车载指控系统等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经公司与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德茂”)友好协商,双方就利用自身优势产融结合,就加快人机耦合、外骨骼等高新技术、特种车辆及相关服务在军民领域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等内容达成合作意向,并于2015年7月27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协议对方简介:
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的产业基金专业投资管理平台,主要通过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从事境内产业并购重组、新兴产业战略投资及海外并购投资业务。目前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正在与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规模20亿元的重庆德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德茂基金”),重点投资上述高端装备领域。
重庆德茂基金重点关注重庆地区特种装备制造、高端装备制造、车辆及零部件、输变电、新材料、新能源、光电、医药等有效强盈利能力和行业发展前景并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项目或者独立IPO的优秀企业项目投资;积极参与重庆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项目投资;同时关注重庆地区金融、广义、IT、先进制造业、环保、健康、生物技术、文化休闲、现代农业、消费品等高成长、高科技领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性投资。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1、双方主要以重庆德茂基金进行产业项目投资,同时根据具体项目需要可设立专门机构进行投资。
2、投资方向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重点武器装备型号等项目。
3、计划投资规模10亿元,并根据具体投资项目情况调整。
4、规模期限3-5年。
5、退出渠道: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换股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退出。
(二)投资标的
现阶段投资的重点项目:
1、外骨骼技术的个人作业平台;
2、人机耦合技术及助力型外骨骼、康复医疗外骨骼;
3、特种车辆及相关服务。
根据双方各自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对具体的投资合作项目在本协议的总原则下,另行签订相关合同书及协议。
(三)基金运行管理体制
双方成立产业投资联合工作小组。具体合作事务由联合工作小组负责。
三、协议签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身在产业资本、市场营销、工程制造、军工资质等方面的优势获得南方德茂高度认可,其完全符合特种装备制造、高端装备制造、车辆及零部件、新材料等具强盈利能力、具新兴科技产业高成长性投资项目的要求。本次与重庆德茂基金的合作加快了公司在人机耦合、外骨骼、车载指控系统等优质项目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及成果转化进度,助推公司高端军用装备领域突破进度。本次合作充分体现了产融合作优势,符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努力推动中国经济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实现科技强国之梦和现代化国防。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该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公司也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提高增持公司
股份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15-067号),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银控股”)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26亿元,且在6个月内不减持上述增持股份。
鉴于对公司价值判断及未来发展前景信心,东银控股拟将上述增持金额增加至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4亿元,且在6个月内不减持上述增持股份。
本次增持方案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东银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