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货币/债券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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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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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28日增发四期金融债
□本报记者 张勤峰

 □本报记者 张勤峰

 

 国家开发银行23日公告称,定于7月28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增发该行2015年第十期、第十二、第十三期、第十六期金融债券,四期增发总额不超过200亿元。

 国开行本次招标发行的四期金融债均为固定利率品种,期限依次为10年、3年、5年和7年,金额分别不超过60亿元、40亿元、60亿元和40亿元。按期限由短及长,3年、5年、7年、10年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依次为3.54%、3.86%、3.94%和4.21%,起息日依次为6月18日、6月25日、7月10日、4月13日,均为按年付息。

 这四期增发债均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招标日为7月28日,缴款日为7月30日,上市日为8月3日。各期债券承揽费按认购债券面值计算,3年期为0.05%,5年和7年期为0.10%,10年期为0.15%。各期债券均不设立基本承销额,均无兑付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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