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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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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5-047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立美达,证券代码“00253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截止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因筹划海外某环卫专用车公司股权收购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由于交易双方在股权收购价格方面分歧较大,公司终止了该股权收购事项,公司股票并于2015年7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已对该事项进行了相关披露(详见公司公告2015-042、2015-044、2015-046);

 7、公司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21日分别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5-043、2015-045),经询问,截止目前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均暂未增持公司股份;

 8、公司近期将发布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一季报公布的业绩预计,不存在重大业绩变化;公司2015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9、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截止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法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经营业绩与公司一季报中披露的1-6月份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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