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9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于2015年3月20日已离职,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才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宋才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