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021,证券简称:深科技)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及函件问询的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硬盘零部件、固态存储、通讯及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各类电子产品的先进制造服务以及计量系统、支付终端、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均确认,截至报告日,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要交易、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报批事项等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2亿元—1.4亿元,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公告详见2015年7月15日的2015-042号公告。
2、公司除已披露的开发晶控股子公司普华瑞与FORTIS ADVISORS LLC(BridgeLux, Inc.现有全体股东代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1.3亿美元收购BridgeLux 100%股权外(详见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2日的2015-043、2015-044号公告),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和重大收购等行为,以上股权收购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有权决策部门的批准。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