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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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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44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00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和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回复准备,由于本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同时,由于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即将过有效期,为提高申报材料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本公司拟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准备补充披露截至2015年5月31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因此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反馈意见回复及披露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提交书面回复材料。待反馈意见涉及的回复材料补充完善后,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45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000号)的反馈意见,需对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进行调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与重组各方进行了积极的协调工作。由于业绩补偿方案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重要内容并且涉及的主体数量较多,截至目前重组方各股东代表虽然就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但仍需要各股东按其内部审批程序进行报批。公司将协调重组各方尽快就调整业绩补偿方案形成一致意见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重大事项尚存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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