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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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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5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2015)032号)。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董事范崇国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盛永江先生、副总经理周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7月9日起十个交易日拟合计增持不低于65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

截止2015年7月22日,上述董事、高管已按计划完成增持,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不低于

(人民币万元)

增持资金

(人民币万元)

增持股数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比例
林 敏董事长200201.3983,9000.022%
范崇国董 事150150.1759,1000.015%
盛永江董事兼副总经理100100.8048,0000.013%
周建军副总经理100101.5240,0000.010%
李夏云副总经理100100.7143,6000.011%
合计650654.59274,6000.071%

以上增持均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买入,增持资金由个人自筹取得。

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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