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5.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交割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7月15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15年1-6月份业绩预计为:2015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60.26万元至-9,162.63万元。目前,公司实际情况与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