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天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超声集团”)的通知,超声集团通过“海通资管汕头超声电子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60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控股股东超声集团。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为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稳定公司股价,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公司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超声集团拟在未来一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1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
本次增持与增持计划一致。
三、增持方式
通过“海通资管汕头超声电子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超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61,13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1%。
五、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5 年7 月17日-20日,超声集团通过“海通资管汕头超声电子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60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0%,平均价格为10.98元/股。
上述增持后,超声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2,741,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31%。
六、超声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规定。
七、超声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
八、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九、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