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2015年7月17日、20日连续二个交易日累计偏离-21.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近期,除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