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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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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05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7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一号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2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公有限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发行数量

 2.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6募集资金用途

 2.07限售期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将公司智能型及新能源电器和装置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选葛其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7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中1、2、3、8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22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 邮政编码:200137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706;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良信电器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137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23025798

 附: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电器”)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电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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