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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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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预告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信可转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30日生效。截至2015年7月17日,长信可转债A份额净值为1.6867元,累计份额净值为2.2467元,长信可转债C份额净值为1.6637元,累计份额净值为2.1907元。根据长信可转债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长信可转债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近期对长信可转债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具体的分红事宜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应基金的分红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敬请投资者注意因分红事项带来的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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