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报道情况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涉及公司及重组标的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收购标的公司(方舟制药)治理存在漏洞;
2、方舟制药所购房产大幅贬值;
3、公司存在虚增资产嫌疑
二、澄清说明
本公司对上述报道高度关注并迅速反应,现本公司对媒体报道予以澄清说明如下:
(一)关于内容1的澄清说明
方舟制药对应收禾博生物借款按5.6%的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2014年初对禾博生物借款余额为6,947.47万元,2014年末余额为13,280.64万元,2014年度禾博生物存在偿还借款,又新增借款的情况,实际资金占用额小于期末余额。2014年收取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费系根据当年实际使用资金量加权计算得出,并非报道所称的低收。
(二)关于内容2的澄清说明
由于方舟制药目前房产建筑物全部为生产所用,位于宜君县,公司目前在办公研发所在地西安市无任何自有房产,所以方舟制药购买方舟置业的方舟国际大厦房产用于除生产之外的办公研发等经营之用。
该处房产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方舟国际大厦第5层房产,单价39522.77元/平方米,总价款4058.00万元,该层房产为Loft挑高双层设计,层高近6.8米,中间可以隔开成为两层房产,该单价包括装修成Loft办公格局的结构造价、精装费用,以及适应Loft办公格局的全套精选办公家具,因此单价较高。故第5层房产按单层楼面价格计算为近2万元/平方米,与16-21层房产单价的差异主要为Loft结构造价、精选办公家具所致,并非报道所称的由于大幅贬值所致。
(三)关于内容3的澄清说明
由于公司部分客户同时也是供应商,销售和采购在同一帐户中核算,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按实际经济业务分析填列,仅用相关账户的余额来分析报表的钩稽关系不全面,根据利润表之“销售收入”减去现金流量表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倒算“应收账款”增加数的方式不够科学和全面。例如:公司与A客户既有销售也有采购往来,在会计期间内,同时发生销售100万元、采购100万元,公司支付了采购款100万元,收到了货款100万元,并同时在应收账款科目中核算,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流入100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现金流出100万元,现金净流量为0。而通过应收账款余额差异分析填列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科目未有现金流入。公司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况。
三、必要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