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创金合信沪港深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部分表述有误,现做如下调整:
1、《创金合信沪港深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六、基金募集”章节中的第八条“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调整后的条款表述如下: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
2、《创金合信沪港深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章节中的第五条“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的第一款,调整后的条款表述如下:
“1、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接受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含申购费),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含申购费)。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