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15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锆业,股票代码:002167)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一、本次筹划员工持股计划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则要求,于股票停牌期间召集员工代表进行了沟通讨论,包括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初步安排,如资金来源、股票取得方式、员工持股管理模式、锁定期及退出安排等。
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员工代表意见后,管理层经审慎讨论后决定,为减少增持审议程序,缩短增持实施时间,公司本次不采用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改为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二、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增持股票计划
基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结合2015年7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增持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基于对中国经济、资本市场以及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人自筹
4、增持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等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0.9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本次股份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锆业,证券代码:002167)将于2015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