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462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已于2015年1月15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5-009)。
2015年7月16日,公司正式发行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5兴发CP002,代码:041560060,实际发行总额为4亿元人民币,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4.32%,期限为366天,起息日期为2015年7月17日,兑付日期2016年7月17日,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