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5-7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 20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在成都市投资新型材料项目,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新纶科技,股票代码:002341)已于2015年7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7);2015年7月15日,公司根据项目谈判推进情况,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72)。
停牌期间,公司与成都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就项目投资合作事宜进行了积极地洽谈、磋商,形成了框架性投资合作意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纶科技;证券代码:002341)自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5-7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与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津政府”)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就公司拟在新津县投资建设“新纶科技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初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协议对方: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政府
2、住所:成都市新津县模范街56号
成都市新津县是国家科技部2010年认定的“国家高性能纤维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成都市2010年初发布13个市级产业功能区规划,新津县被列为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新津县快速形成了全省乃至西南地区的新材料产业集群,促进新材料产业纵向延伸及横向聚集发展,有望建设成“西部第一、国内一流”的成都新材料产业发展核心基地。
三、《框架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投资概况
1、乙方拟在成都新津县投资建设“新纶科技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5-10亿元人民币,计划建设高分子材料项目(具体项目以双方未来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为准)。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在2016年3月31日以前签订具体项目投资协议,双方就相关项目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项目投资协议为准。
2、乙方承诺在双方签订正式的项目投资协议后30日内,完成项目公司工商设立手续,并在取得项目用地两个月内正式开工建设。
3、甲方为乙方提供建设用地、财政扶持、建设收费等方面优惠,在乙方项目所有涉及当地政府审批登记事项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
4、甲、乙双方建立全方位的政企合作关系,甲方支持、协助乙方与新津县内高分子材料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开展合作,未来将积极推动乙方高分子材料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未来将具体磋商,并签订相应具体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以确保项目的最终实施。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15年的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涉及的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该合作项目尚未形成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及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予以明确。
2、如双方未在2016年3月31日前签订具体项目的投资协议,本协议将自动终止。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只是双方合作的目标,由于涉及较大规模资金投入,受市场环境及合作双方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预期投入资金,该项目未来收益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