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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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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5—031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抵账方式收取欠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铁岭财京”)应收铁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开发区管委会”)欠款3,304.14万元,同时辽宁金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辽宁金峰”)欠开发区管委会拆迁款。

 开发区管委会与辽宁金峰因资金紧张均无力偿还欠款。经协商,辽宁金峰同意以持有的如意大厦9-13层的产权作价来偿还开发区管委会的欠款,同时开发区管委会用此资产偿还铁岭财京欠款。此房产评估值为4,910.34万元,抵顶欠款后,铁岭财京支付差额款1,606.20万元。

 辽宁金峰与铁岭财京具有关联关系,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宏明和李海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铁岭财京每年向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约4亿元贷款额度,按金融机构同期货款利率标准每年需向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3000万元左右。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并按实际贷款金额支付相应利息。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议案关联董事隋景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向铁岭市新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10%。该笔贷款用于铁岭市光荣街南段2.1公里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此项目为连接新老城区的便捷通道,有利于促进新城区进一步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5-032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财京”) 为铁岭市新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市政”)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促进铁岭新城区进一步发展,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与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铁岭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给新通市政,期限为壹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12日

 注册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隋景宝

 注册资本:肆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新城区土地的征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工业项目开发的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末,资产总额622,445.66万元,负债总额270,893.22万元,净资产351,552.44万元。营业收入24,340.65万元,营业利润7,882.67万元,净利润5,920.85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 称:铁岭市新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铁岭市新城区凡河新村四期小区网9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月6日

 营业期限:30年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土地复垦、土石方工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

 四、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

 铁岭财京委托铁岭银行向新通市政发放贷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

 该笔贷款用于铁岭市光荣街南段2.1公里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此项目为连接新老城区的便捷通道,有利于促进新城区进一步发展。

 3、委托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壹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

 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

 5、委托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铁岭财京在铁岭银行开立委托贷款结算账户,由银行负责拨付和回收委托贷款资金事宜。委托贷款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也可提前偿还本金。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新通市政该笔贷款用于铁岭市光荣街南段2.1公里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此项目为连接新老城区的便捷通道,有助于促进铁岭新城区进一步发展。

 2、风险控制

 目前新通市政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还款有保障、无不良信用记录,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保障其项目的正常运行。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新通市政用于新老城区便捷通道项目建设,一方面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新城区进一步发展。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委托贷款可以更好的提高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新城区进一步发展;新通市政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影响委托贷款本息的按时偿还。本次委托贷款的安全性较高,收回上述贷款的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鉴于子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笔贷款用于铁岭市光荣街南段2.1公里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此项目为连接新老城区的便捷通道,有利于促进新城区进一步发展。同时铁岭天水物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收回该笔贷款有保障。该笔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对外提供委托贷款。

 八、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新通市政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委托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87%。

 九、其他

 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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