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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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