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的通知,中远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再次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情况
中远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462,000股A股股份,并拟自增持后,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 临2015-025)。
2015年7月13日至7月15日期间,中远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陆续增持公司A股股份共计4,538,000股(其中7月13日增持1,000,000股A股股份;7月14日增持1,000,000股A股股份;7月15日增持2,538,000股A股股份)。
截至2015年7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中远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自2015年7月10日以来(包括2015年7月10日)已累计增持公司5,000,000股A股股份。本次增持前,中远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94,724,344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2.81%。本次增持后,中远集团(包括其下属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99,262,34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2.85%。
二、 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中远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