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24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徐士英因境外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夏立军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赵建夫因境外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温州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议案》。
同意投资建设温州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模为200吨/日,服务范围为温州市市区范围餐厨垃圾(不含隔油池与油烟机油脂)收运和处理。投资总金额约人民币12,000万元。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8年(含建设期)。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经与政府部门协商一致将项目规模扩大至日处理量不超过600吨/日,投资总额不超过36,000万元。
同意出资设立温州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具体实施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若项目规模扩大到600吨/日,则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增加到不超过18,000万元。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期投入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通过项目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解决。同意授权管理层与政府部门签署温州市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后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5-025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以自有资金向瑞安市伟明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货币增资的方式以募集资金向温州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公司”)增资12,000万元,以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瑞安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公司”)增资10,400万元。
温州公司和瑞安公司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均由5,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90%,温州永强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持股10%,增资前后均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有关温州公司和瑞安公司增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0)和《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向瑞安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3)。
近日,公司收到温州公司和瑞安公司通知,温州公司和瑞安公司已经办理完毕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分别取得了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00000037572)和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81000065063)。温州公司和瑞安公司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变更后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