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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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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5-07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人买入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获悉公司监事尤明奇女士之子覃勤先生、大股东深圳中德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福金控”)的母公司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黎济宁先生所控股的深圳前海亚太富邦基金有限公司近日均有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情况

 ■

 二、其他事项

 1.深圳前海亚太富邦基金有限公司、覃勤先生二者与本公司大股东中德福金控、中德福金控的控股股东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尤明才先生不是一致行动人。

 2.本次购买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监事尤明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深圳前海亚太富邦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0股,覃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截至本公告日,监事尤明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深圳前海亚太富邦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0700股,覃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

 3.深圳前海亚太富邦基金有限公司、覃勤先生承诺,自本次买入完成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减持上述股票。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购买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行为进行管理,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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