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7,120.39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1.0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
一、公司股本和股票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号核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或“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00万股(含8,500万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4.12元/股。
2014年5月,公司实施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7,000万股(含17,000万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7.0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向三名认购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536.8270万股,并于 2014 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手续,上市日期为2014年7月21日。公司总股本从发行前的56,000万股变更为64,536.827万股。
截至目前,公司有限售流通股份的数量为9,136.01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4.1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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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120.39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1.0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3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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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新筑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新筑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新筑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