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通知,中核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5日,中核集团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了公司1,000,000股A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064%。本次增持前,中核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946,753,57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0.33%。本次增持后,中核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947,753,57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0.33%。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中核集团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0日起,以下简称“增持实施期间”)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增持已增持的部分股份)。
三、 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中核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核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