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41号
证券代码:123002 证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停牌公告》,因本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已按相关规定停牌。
截至目前,经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详细论证,并了解相关政策及咨询有关部门意见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以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作为股权激励的优化方式对公司员工更具有激励作用,公司拟将股权激励计划优化为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专业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进一步论证以及制定当中,由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防止由此而引起的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6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并公告,并于5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事项进展。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43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
为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分别是:1、公司为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2、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人民币1,800万元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800万元。
●本次事项仅为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并且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对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做出授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79%。
本公司为该笔信贷业务提供抵押物及保证担保。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人民币1,800万元提供保证及抵押担保。担保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82%。本公司为该笔信贷业务提供抵押物及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具体按A2014044011103号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建筑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注册资本108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93,126,097.76元,净资产为:135,024,865.33元,净利润为:18,922,761.22元。
2、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自有物业的出租、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4,400,603.80元,净资产为:29,443,915.01元,净利润为:-1,908,625.80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7月15日,公司累计对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365万元。累计对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990万元,累积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2.74%。除了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1.5亿元借款以外。其余全部是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42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7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州银行科技园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9亿元的议案》;
公司向广州银行科技园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9亿元,授信期限贰年,单笔贷款期限壹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0625%。公司以自有物业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物。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提供抵押及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的金额为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及其利息和费用,本次担保期限叁年,单笔贷款期限壹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7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人民币1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提供保证及抵押担保。担保期限 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82%。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的决议》;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将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本次完成增资后,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德赞先生,公司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实业,企业管理咨询。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