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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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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05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15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 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下午3:00 至2015年7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边华才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5人,代表股份1,284,387,2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18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1,284,337,2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18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1人,代表股份数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2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控股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下属控股公司融资的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下担保事项:

 (一)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之间)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66.56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已发生的担保)不超过130亿元。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三)在不超过担保总额的情况下,如担保对象实际发生的担保超过预计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超出部分的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如担保对象出现贷款逾期或重大诉讼超过其净资产50%的情形,在超出已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以外的担保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的,小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五)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84,387,2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胡英、周媛媛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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