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5年07月14日、0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异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对外披露公告,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关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的通知精神,针对近期证券市场非理性波动,公司拟采取相关措施,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努力,具体请见公司《关于维护股价稳定的方案》(公告编号:2015-023)。
2、目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5-025),公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均为预测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