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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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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5-021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运香港”)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集运香港向银行借款1.3亿美元(约等于7.95亿元人民币,按2015年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1152元折算,下同)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为集运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5852亿美元(约等于76.96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的7.95亿元人民币)。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7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15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有效表决票1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为集运香港1.3亿美元内保外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担保情况概述

 集运香港拟向澳新银行香港分行申请1.3亿美元(约等于人民币 7.95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本公司通过内保外贷方式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自2015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可为集运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1)集运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51号九龙贸易中心2座31楼;

 4,法定代表人:赵宏舟;

 5, 注册资本:16.276亿美元及100万港元;

 6,经营范围: 集装箱国际运输;

 7,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36亿美元(约等于283.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77亿美元(约等于59.75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6.75亿美元(约等于102.4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6.59亿美元(约等于223.76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32.52亿美元(约等于198.87亿元人民币);2014年营业收入为24.50亿美元(约等于149.8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1亿美元(约等于-0.67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0.58亿美元(约等于309.3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09亿美元(约等于61.70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20.20亿美元(约等于123.5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40.49亿美元(约等于247.60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32.22亿美元(约等于197.03亿元人民币);2015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6.26亿美元(约等于38.2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35亿美元(约等于2.14亿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集运香港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澳新银行香港分行申请1.3亿美元(约等于7.95亿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该贷款其中1亿美元(约等于6.12亿元人民币)以内保外贷方式由澳新银行上海分行为澳新银行香港分行提供保函,再由本公司为澳新银行上海分行提供同期限、一般保证的担保;0.3亿美元(约等于1.83亿元人民币)以内保外贷形式由上海农商银行总行为澳新银行香港分行提供保函,再由本公司为上海农商银行总行提供同期限、一般保证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①上述1.3亿美元(约等于7.95亿元人民币)借款可以为集运香港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②集运香港资信状况以及后续发展情况良好,且属于本公司100%全资子公司,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③该项担保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因此,同意由本公司为集运香港的本次1.3亿美元借款(约等于7.95亿元人民币)向澳新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农商银行总行分别提供1亿美元(约等于6.12亿元人民币)、0.3亿美元(约等于1.83亿元人民币)同期限、一般保证的担保。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与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相同,具体如下:本次担保前,本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5852亿美元(约等于76.96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的7.95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8852亿美元(约等于84.91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约为15.9%,净资产的比例为34.2%;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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