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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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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蓝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5-43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商议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8日下午起停牌。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后,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下跌,因此公司研究拟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后经咨询财务顾问,认为实施股权激励后董监高持有的股份为非社会公众股,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蓝星集团及董监高等持有的非社会公众股比例将可能高于90%(配套融资底价为8.34元/股,在此基础上进行询价发行,重组完成后蓝星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88.18%),从而会导致蓝星新材不符合上市地位。为此,公司暂停进行股权激励的动议。

 待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探讨股权激励事项可行性,希望建立和完善职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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