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2015年7月13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13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300万股。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前增持人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增持人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七、其他
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