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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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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博腾股份”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 年7月8日《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7月8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 年7月9日《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10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博腾股份”(代码:300363)、“东方网力”(代码:300367)、“国星光电”(代码:002449),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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