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坚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发展,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2015年7月9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发布了《深圳市国资委关于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内容如下: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营造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国资委要求所出资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积极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应对:
(一)在股票异常波动时期,深圳市国资委不减持直接持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各直管企业不减持所属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深圳市国资委及各直管企业对股价严重偏离其合理价值的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择机予以增持。
(三)继续支持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拓创新,勇于探索,继续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要求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切实抓好日常生产经营,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五)督促所控股上市公司重视维护上市公司形象,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力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提振市场信心。
二、本公司将认真落实深圳市国资委的上述若干措施,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深化改革,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二)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适时增持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6个月内不得减持的规定。
(三)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工作,强化市值管理。
(四)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近年来本公司坚持“两个战略定位”,加快产业布局,推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区域布局,将公司发展融入全国和全球视野,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本公司将继续深化转型发展,以更好的经营成果回报股东,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定维护中国的资本市场稳定,努力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