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增持东北制药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并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820万元。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以现金形式增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