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研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为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将启动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讨论及员工意见的征求工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从推出到实施需要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此过程中,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面临着政策、利率、经济周期、流动性等诸多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