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并稳定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该预案规定了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司股份、要求控股股东拟定增持股份、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详见《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
二、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关于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在锁定期满前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支持并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3、目前公司运营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增长。公司承诺将继续坚持合规经营,努力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力,以真实、持续和稳健的业绩增长回报广大投资者。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e互动等平台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同时欢迎广大投资者走进公司,增进彼此互信,共同见证公司发展。
5、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的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6、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医药行业发展前景、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7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