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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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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5-070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30日和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

 2015年7月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审慎评估,预计公司将无法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20天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报批等相关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5年9月13日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拟于7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在2015年7月20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则公司将取消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并申请提前复牌。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5年9月13日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资产及投资微煤雾化项目,已聘请券商、律师、审计、评估等相关中介机构全力推进项目的筛选工作。公司也正在全力推进微煤雾化项目需取得的政府环保局、发改委的批准工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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