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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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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5-02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股票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1、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若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将适时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2、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若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公司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买入公司股票。

 3、公司将一如既往,踏踏实实、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4、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会将向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加大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5、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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