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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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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5-03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和系统性风险,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坚定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我们坚信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向上趋势不变,上市公司在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和创新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推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回购”、“员工持股计划”等工作,以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在资本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即日起六个月内(2015年7月10日-2016年1月10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五、公司将一如既往踏踏实实、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提升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动力,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实现全产业的上下游整合和升级,最大化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体现公司整个产业布局一体化的优势,实现文化产业生态化运作。

 公司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市场负责、对公司未来负责的态度,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5-03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增持意向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通知,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在未来一年内拟通过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二、 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文化产业生态化运作的发展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实施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5-034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因本次投资正式协议还未签署,投资股权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投资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因最终无法达成一致交易取消的风险。

 3、公司进行本次投资主要出于产业链资源整合的目的,所以本次投资完成后存在一定资源未能充分有效整合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5年7月8日,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发布了《停牌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投资其他公司股权事项,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

 1、截止目前,公司与上海瑛麒动漫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已经签署《保密协议及意向书》。

 2、本次投资事项尚不构成董事会审议标准。

 3、本次投资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具体细节双方正在沟通协商中,预计将在8月底前完成正式协议的签署。公司后期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瑞福,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是一家依托移动端与PC端从事IP创作与挖掘,是国内主要的漫画分发平台之一。

 三、《保密协议及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投资标的公司4500万元左右,持有标的公司36%左右股权。

 四、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国内文化产业、移动互联网产业等行业发展迅猛,出现了一系列优质的企业和投资机会,本次投资是公司立足文化产业生态化运作的基础上,在上下游进行战略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原创IP创作与挖掘,对于完善公司产业链具有积极的意义。标的公司是国内主要的漫画分发平台之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IP创作与运营能力,提前布局优质IP;有利于公司深入挖掘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潜在投资机会,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传播和变现;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布局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加快实现公司文化产业生态化运作。

 2、本次投资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因本次投资正式协议还未签署,投资股权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投资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因最终无法达成一致交易取消的风险。

 (3)公司进行本次投资主要出于产业链资源整合的目的,所以本次投资完成后存在一定资源未能充分有效整合的风险。

 3、本次投资完成以后,公司将保留标的公司现有管理人员,现有管理团队的保留和稳定,将对标的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五、其他

 1、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2、公司和标的公司将于复牌后持续加快进程,尽早签订正式合同并完成本次投资事宜。

 3、针对本次投资相关的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将在正式协议中予以约定。公司后期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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