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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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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 - 04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7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当日下午紧急停牌,并于2015年7月9日发布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1),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起连续停牌。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紧急商谈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有权批准部门备案。本次控股股东或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详见《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4),公司将于2015年7月11日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3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 - 04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信息集团及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集团”)从2015年7月13日起至未来12个月内进行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最低增持股数不少于100万股,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及控股股东福日集团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 - 04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或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从2015年7月13日起至未来12个月内进行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最低增持股数不少于100万股,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加快推进主导产业的发展整合步伐,努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用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四、公司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5-046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8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5年7月10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追加股票质押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追加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55万股作为融资总额34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12个月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质押物。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同时根据证券市场波动情况全权办理后续需要追加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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