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文开福、副董事长王宜明、监事会主席王崇德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姓名:董事长文开福、副董事长王宜明、监事会主席王崇德。
增持计划: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本次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6个月内完成,文开福先生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王宜明先生和王崇德先生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100万元。
本次增持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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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目的
为维护平稳的资本市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未来价值的判断、持续稳定
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增持
所需资金来源为增持人自筹所得。
三、增持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文开福先生、王宜明先生、王崇德先生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时间:公司股票复牌起6个月内。
五、增持人承诺:所增持股票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六、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
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 , 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 《公司法》 、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