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北院”)的《关于增持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非理性下跌,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响应国家相关政策,西北院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1,000万元。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四、西北院承诺,在增持结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公司将持续关注西北院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