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城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投资金额:预计投资规模8.4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拟出资8.4亿元,投资城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二)该事项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城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初步确定拟由公司、北京城建(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规模28亿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金规模: 28亿元
2、基金份额构成:
北京城建(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出资2800万元,占基金份额的1%;
优先级LP出资19.32亿元,占基金份额的69%,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优先级LP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次级LP)出资8.4亿元,占基金份额的30%。
3、基金投向
公司在北京及外埠拥有的地产项目。
4、投资期限: 2年
5、基金退出方式:基金到期清算或公司收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投资优先级LP份额。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做强做大公司房地产主业,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投资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本次投资行为存在未获得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国家、行业和地方政策以及市场的变化,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内部管理,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