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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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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1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A股市场出现了暂时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稳定公司股价,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以及公司大股东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2015年7月10日,我公司收到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通知函,东方实业拟自公司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支持鼓励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采取积极措施提升公司业绩,同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者信心。

 五、公司拟于2015年7月16日16:00-17: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进行说明,同时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部分管理层成员将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回答投资者问题,敬请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1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我公司收到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的通知,针对东方实业所持我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事宜公告如下:

 2015年7月9日,东方实业分别解除了以所持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000股和5,000,000股为质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贷款的质押,该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此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占我公司总股本的5.7%。

 2015年7月9日,东方实业将持有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期限1年,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东方实业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6,346,232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27.98%。此次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东方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数量427,160,000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25.63%。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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